這一年來胖了不少,差不多有 5 公斤吧,終於被一些不常見面的朋友直指「變圓」了,試過 168 斷食法不太見效,只好翻出距今大約 12 年前,也就是 2008 到 2009 年之間,當時為了結婚要拍攝婚紗照片而成功瘦下 14 公斤的心得舊文章和舊照片,提醒自己:有志者,事竟成!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前面先看成果照片,比較能夠增進信心啦。
契機是 2008 年秋冬的一次腸胃炎拉肚子之後,我開始吃得少一點,基本上就是不要吃到全飽,大約七、八分飽就停筷了,湯也只吃料和喝幾口而已,所以有時候下午肚子餓了會吃點餅乾之類的小東西。漸漸地,體重便瘦了大約 10 公斤。
把當時那半年的經歷濃縮成一段建議的話,就是:減肥的定律只有一條,亦即「少吃多動」。
- 但是運動的效果並不明顯,頂多只會讓肌肉更結實、身體線條更漂亮,畢竟當時一起晨騎腳踏車繞行新竹寶二水庫的同事們也只有我瘦下來而已。
- 所以還是要靠飲食控制,但是也不是很極端的完全不吃,而是少吃。因為節食真的很容易失敗,導致情緒失控反而怒吃一波。
- 只要吃進去的熱量低於人體每日消耗的基本熱量(參考香港衛生署的資料:女性約 2,100 大卡、男性約 2,600 大卡;台灣衛福部也有每日建議攝取熱量的計算公式),自然就會把體內的脂肪拿去燃燒以便轉換成能量。
現在再看當時半年前的照片,可以明顯看到甩肉 14 公斤的成果,但是毅力和遵守永遠才是整個減肥過程當中最難的那兩件事呀!
共勉之。